央行[微博]间货币互换协议如何使用?
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微博]已与28个境外央行(货币当局)签订双边本币互换协议。通过该协议,任何一方可以发起交易,以一定数量的本币交换等值的对方货币。下面以对方发起一笔人民币融资为例,讲解一下发起动用机制:
图解有几个细节再补充说明一下:
1、协议签署时属于备用性质,在实际发起动用前双方不发生债权债务关系。
2、第②步中,按发起交易日当日汇率(而不是提前设定的固定汇率)来计算应互换的双方金额。
3、第③步中,双方换回的本币与发起时金额保持不变,对方支付的利率以我银行间同业利率为基础约定的。
从上面的介绍中,小伙伴们可以看到,由于我方发放和回收的都为人民币,并不承担汇率风险。互换发起后,协议双方还将定期根据最新双边汇率调整互换金额,减少因某一方货币汇率波动引起的质押物减值的风险。
对此问题感兴趣的小伙伴还可点击以下韩国央行网站的链接,看看实践中对方央行如何对其商业银行使用本币互换资金进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