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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50ETF期权规则解读

2017-09-09 11:24:04  阅读:966+ 来源:新浪财经 作者:郑嘉颖

  证监会[微博]新闻发言人邓舸9日表示,证监会批准上交所[微博]开展股票期权交易所试点,试点范围为上证50ETF期权,正式上市时间为2015年2月9日。这意味着,中国金融市场将迎来历史上首只场内期权产品,市场期待已久的“期权元年”终于在2015年的年初“尘埃落定”。

  一个全新的品种让股票市场投资者既觉得好奇又觉得陌生,尤其是衍生品的一些特定的看似复杂的规则让好多投资者“望而生畏”。本文我们将用几张表格来帮助投资者了解上交所发布的各项股票期权的规则。

  图表1:股票期权试点交易规则

  图表2:股票期权试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

  图表3:股票期权试点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图表4: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股票期权试点做市商业务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以下简称“上交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投资者交易期权的账户上做了严格的规定。

  投资者参与个股期权业务必须向中国结算开立衍生品合约账户。会员通过营业网点接收投资者开户申请,会员在对投资者进行适当性认证的基础上,并与投资者签署期权交易结算相关协议和风险揭示书后,才能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开立。衍生品合约账户用于记录投资者期权持仓合约,以及进行期权开平仓和行权申报。投资者的衍生品合约账户与其的A股证券账户一一对应,投资者在进行备兑开仓时,将锁定其证券账户中相应的证券现货。

  投资者参与个股期权业务,会员必须为客户开立独立的衍生品资金账户(不能复用现货资金帐户或融资融券资金账户),用于权利金的交收、行权资金的交收、衍生品保证金的存放。

  投资者衍生品资金账户中的可取资金可以在出入金时间与其对应的银行账户进行转入或转出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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