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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宝强4个月前的婚变反击战:马蓉丧失宝亿嵘影业控制权

2017-09-07 06:22:29  阅读:7022+ 来源:新浪财经 作者:王学兵

  王宝强4个月前的婚变反击战?

  现在看来,在4个月之前,王宝强已经开始削弱妻子马蓉在他产业中的控制权了。

  8月14日凌晨,知名演员王宝强发布离婚申明,称妻子马蓉与前经纪人宋喆有“不正当两性关系”,瞬间点爆舆论。目前王宝强已经在法院申请诉讼离婚。不出意外的话,接下来双方将分割其共同财产。其中就包括由王宝强实际控股,由马蓉出任总裁和法人代表的 北京宝亿嵘影业有限公司(下称 宝亿嵘影业 )。

  这家公司吸引外界的原因之一,是其近期做的一系列股权变更。

  有报道称,“傻根”不傻,经过今年4月以来的两次股权变更,马蓉已经被王宝强从名下公司“扫地出门”。甚至还有媒体以此分析称,王宝强对妻子出轨一事应该早已知晓。

  这一论据并不充分。至少从工商信息上看,在王宝强的主要产业中,马蓉并未彻底出局,只是持股比例出现明显下降,已经不再是实际控制人。

  值得一说的是,在宝亿嵘影业的一系列股权变更中,还出现了此次风波中的第三人宋喆的身影。

  曾经的礼物宝亿嵘影业

  不完全统计显示,王宝强名下的公司至少包括:北京宝亿嵘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亿嵘影业)、共青城宝亿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宝亿嵘投资),以及上海、无锡两地的两家影视文化工作室。另外,还有一家名为乐开花影视传媒无锡有限公司的产业,王宝强担任其董事。

  据称,宝亿嵘影业是王宝强出资成立送给妻子马蓉的一家公司。公开资料显示,北京宝亿嵘影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是一家专业从事影视项目研发、策划、制作、宣发、艺人经纪为一体的综合性传媒公司。该公司曾经投资了《唐人街探案》、《奔跑吧兄弟大电影》两部影片。

  作为王宝强出资送给马蓉的公司,公司在成立之初,王宝强并未直接持股。2012年的工商资料显示,宝亿嵘影业当时的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两个自然人股东为马蓉和王建永,分别出资475万元和25万元,后者为王宝强的哥哥。分析称,王建永很有可能是为王宝强代持。

  换句话说,当时马蓉持有宝亿嵘影业95%股权, 王建永持有5%股权。 马蓉是公司的法人代表(至今仍是)、执行董事、总裁,王建永只是一名监事。

北京宝亿嵘影业有限公司股权变化时间轴。 澎湃制图

  2014年9月,宝亿嵘影业的股权开始了有记录可查的第一次变更。

  2014年9月15日,宝亿嵘影业进行了第一次股权变更,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变为1000万元,自然人股东也从马蓉、王建永变为马蓉、任晓妍(王宝强现任经纪人);

  2015年8月26日,宝亿嵘影业再次增资扩股,注册金增至2000万元,其中马蓉实际出资1250万,任晓妍出资250万。按此计算,此时马蓉在该公司的持股比例达到83.33%,即便在认缴全部完成后,马蓉的持股依然高达75%,在公司拥有绝对话语权。

  宋喆现身帮马蓉“过桥”宝亿嵘投资

  王宝强首次出现在宝亿嵘影业股东名单中,是在今年3月。

  2016年3月25日,宝亿嵘影业的股权第三次变更:自然人股东从马蓉、任晓妍变为王宝强、任晓妍、宋喆(王宝强前经纪人),三人分别持股62%、15%和13%。

  至此,马蓉出局了吗?并没有!

  因为这种情况只维持了短短一个月,而且是在宋喆参与持股的情况下。

  不到一个月后的4月19日,宝亿嵘的股权结构再次发生了变化,股东变为了王宝强和共青城宝亿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中前者认缴100万元,后者认缴1900万元。换句话说,王宝强直接持有宝亿嵘影业5%的股份,宝亿嵘投资作为法人股东占股95%。

  工商资料显示,宝亿嵘投资成立于今年4月8日,注册资本32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一般这类有限合伙公司多在私募基金的架构中出现,本身并不展开实际的经营性活动,只用于投资。

  成立之初,宝亿嵘投资的股本结构中,王宝强出资120万,持股37.5%,任晓妍和宋喆均出资100万,各持有31.25%的股份。同时,王宝强担任一般合伙人,任晓妍和宋喆为有限合伙人,一般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拥有一票否决权。

  2016年5月13日,宝亿嵘投资也进行了股权变更,宋喆手中的31.25%的股份原价转让给马蓉,换成马蓉持有该公司31.25%的股份。王宝强一般合伙人的地位未改变。

  马蓉丧失控制权

  此次变更后,宋喆已经完全从王宝强的产业中被除名。

  而宝亿嵘影业的深层股权结构也随之发生变化:王宝强直接和间接控股份额共计40.62%,任晓妍和马蓉通过宝亿嵘投资分别间接持有宝亿嵘影业29.69%的股份。考虑到任晓妍可能为王宝强代持,王宝强的实际股份可能会是70.31%。这样一来,宝亿嵘影业的实际控制权就从马蓉手中转到了王宝强手里。

  工商资料显示,宝亿嵘影业的法定代表人还是马蓉。但对于已经失去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她来说,这已经于事无补,并且作为法定代表人还要承担公司经营的风险。

  多家公司股权遭稀释

  马蓉从王宝强产业中的退出,宝亿嵘影业只是一个缩影。

  除了宝亿嵘影业,马蓉还担任了另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这家公司前身为宝亿嵘影视传媒无锡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乐开花影视传媒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开花影视)。

  乐开花影视成立于2014年8月19日,马蓉认缴300万元注册资本金,起初公司性质是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独资企业,也就是说马蓉是该公司唯一的股东。

  2015年1月15日,该公司的企业类型改变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单中已无马蓉,并引入了新的法人股东——宝亿嵘影业和浙江诸暨升维传媒有限公司。上述两个法人分别出资180万元和120万元,对应60%、40%股份。此次变更后,马蓉在乐开花影视也从直接控股变成了间接持股,股权也遭到了稀释。

  有律师表示,由于马蓉仍然间接持有宝亿嵘影业和乐开花影业的股份,依然可以按照持股份额分享这两家公司的经营收益,同时,在婚姻存续期间,王宝强在公司的所得,也会被视作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来源: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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