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二孩政策落地 产假最长可达7月
晚育假变更为生育奖励假,女职工无论生一孩还是生二孩,产假都是128天(98天国家规定假期+30天生育奖励假),同时增加配偶陪产假15天。昨天,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修改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意味着,全面二孩政策在北京正式落地。
会议还审议并同意了市政府关于《北京市2016年重要民生实事项目》的安排,“减少机动车排污”增补进入今年28件政府实事名单。在昨天的会议上,北京市纪委副书记李振奇被任命为市监察局局长。
□计生条例
生二孩取消4年生育间隔
据介绍,围绕实施全面二孩政策,此次北京市计生条例的修改主要聚焦再生育条件、生育假奖励及相关福利待遇等重点问题。
根据修改决定,此次修改将晚育假变更为生育奖励假,女职工无论生一孩还是生二孩,产假都是128天(98天国家规定假期+30天生育奖励假),同时增加配偶陪产假15天。此外,修正案中还增加了一款,规定“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1至3个月”。
此次修改还对婚假做了重新规定,将原规定中的7天“晚婚奖励假”变更为“增加假期”,天数保持不变。修改后的计生条例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7天”。据了解,国家规定婚假为3天,此次“增加假期”后,本市的婚假将增至10天。
此外,此次修改还删去了有关晚婚晚育、生育间隔、生育服务证管理以及夫妻应当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等带有强制服务色彩的内容。
此前北京市的计生条例规定,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间隔不少于4年,或者女方年龄不低于28周岁。此次修改取消了4年生育间隔的限制。
本着“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此次修正案规定,已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凭证享受一系列奖励和优待。包括,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光荣证之日起发至独生子女满18岁止;此外,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18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经过上午的审议,昨天下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改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据介绍,此后,《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将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并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重新公布。
■建议意见
人大建议北京建立出生人口预警机制
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主任委员孙世超表示,委员会建议加强宣传引导,妥善处理新老政策衔接,抓紧做好相关配套政策的制定和完善工作,确保全面二孩政策平稳推进;建立出生人口监测和预警机制,全程评估我市人口发展形势,及时提出和制定应对政策及措施,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强对妇幼保健、儿童照料、学前教育等社会保障方面预期分析研究,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注重对妇女生育权和就业权的保护,注重对计划生育伤残死亡等特殊家庭的帮扶,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按政策生育的良好氛围。
■马上就访
准妈妈新妈妈担心“增加假期”难落实
对于“经单位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1至3个月”的产假规定,京华时报记者昨天采访了几位准妈妈和新妈妈,绝大多数表示支持、期待。
已经怀孕5个多月的准妈妈刘女士告诉记者,自己身子比较弱,还有贫血症状,怀孕初期情况还好,可是现在待在空气不流通的地方就经常会出现胸闷气短,自己出门家人都不放心,“想想那些每天要挤公交地铁上下班的准妈妈,真是太危险了。”刘女士说,新妈妈产后哺乳、恢复期也会很辛苦,她很希望到时单位能让自己多休一段时间产假。
刚生下孩子1个多月的王女士也表示,孩子6个月之内是情感培养关键时期,上班造成的母婴分离会影响孩子安全感的建立,她也渴望单位能延长假期。
不过几位准妈妈和新妈妈表示,“增加假期1至3个月”并非强制规定,在各个单位都要讲求效益的情况下,这样的要求能否获得单位同意“很难说”,她们担心这一规定最终难以落到实处。
京华时报记者 马金凤
■政策看点
1 再婚夫妻婚后未共同生育者 不论婚前几个娃都可生一个
此次修改细化了二孩之外的再生育政策,规定了再婚夫妻再生育和子女病残再生育的条件。
对于再婚夫妻,修正案规定,婚前只有一个子女,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或者婚前有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而根据此前规定,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才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此次修改后,再婚夫妻婚前有两个以上子女的,只要再婚后未共同生育过的,都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而再婚夫妻双方婚前只有一个子女的,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还可以再生二孩儿。
对于子女病残家庭,修正案规定,夫妻共同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经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2 生育奖励假取代晚育假 一孩二孩产假均128天
此次修改将晚育假变更为生育奖励假,增加了配偶陪产假,并鼓励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为需要延长假期的女职工再给予一定期限的假期。
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刘振刚在就此次计生条例修改做情况说明时表示,之前,女职工生育后享受的假期,大体包括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本市法规规定的30天晚育假以及经单位批准可享受3个月独生子女奖励假。根据新的计生政策,计生条例修改后,本市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还可享受30天生育奖励假,其配偶享受15天陪产假,相当于用生育奖励假取代了原有的晚育假,新增了配偶的陪产假,取消了独生子女奖励假。
此外,此次修改还增加了一款,规定“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1至3个月”。也就是说,只要用人单位同意,女职工可以在128天的产假及生育奖励假之后,再申请1至3个月的假期。
3 取消晚婚奖励假 婚假增加至10天
此次修改将晚婚奖励假变更为增加假期,天数保持不变。
据介绍,之前,国家鼓励晚婚晚育,本市根据国家授权,规定“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3天)外,增加奖励假7天”。
刘振刚在做修改说明时表示,此次国家法律修改删除了“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的奖励”的规定,加之,婚假的长短本不是计划生育法的调整范围,因此不再规定“职工晚婚的,增加奖励假7天”也是可以的。但参照其他城市有关规定,此次修改增加了“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7天”的规定。
□代表资格
接受境外资助不能当代表
本市立法规定,公民在参选各级人大代表时,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接受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的与选举有关的任何形式的资助。否则,将不列入代表候选人名单或确认其当选无效。昨天,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6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北京市区、县、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修正案》和《北京市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条例修正案》。
修改后的《选举法》增加规定,公民参加选举不得接受境外任何形式的资助,并明确了违反后果。为此,此次《实施细则》也增加了相应条款,表述为“公民参加本市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接受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的与选举有关的任何形式的资助”。
《实施细则》同时明确,违反上述规定的,经选举委员会确定,不列入代表候选人名单,已经列入代表候选人名单的,从名单中除名;已经当选的,经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确定,其当选无效。
□建议办复
代表建议办复情况将公开
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是否充分反映民意,政府部门对此的办复是否敷衍了事,今年,1023件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及其办复情况,将首次通过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昨天上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6次会议,审议了《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16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意见》。
据介绍,今年年初的市人代会期间,人大代表依法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1029件,其中议案作为建议处理的129件,共计1158件。其中,11件经代表提出或同意已撤件,最终确认1147件。根据建议条例规定,各承办单位应在6月30日前办理并答复代表。对于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的,至迟应在9月30日前办理并答复代表。
值得一提的,目前代表建议的内容和市政府办理答复的内容都没有向社会公开。为进一步加强监督,按照《北京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及其办理情况公开工作意见》,1147件建议经主任会议研究,首次公开1023件。这其中,代表建议在4月上旬、承办单位答复意见在7月底前,通过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开。
据介绍,市人大常委会公开后,各承办系统及其所属承办单位将通过门户网站等多种渠道分别公开代表建议及其答复意见等,同时积极回应公众关切。
□人事任免
李振奇被任命为市监察局局长
王海平年满60被免去市监察局局长职务
昨天下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通过任免名单,任命李振奇为北京市监察局局长,同时免去王海平北京市监察局局长职务。
资料显示,李振奇现年59岁,1957年2月生,北京人,1975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入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毕业。曾任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刑庭庭长、副院长,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刑二庭庭长,中共北京市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副局级),北京市纪委常委、秘书长,北京市预防腐败局局长。现任中共北京市纪委副书记,北京市行政投诉中心主任(兼)。
据介绍,李振奇长期从事纪检监察案件审理、政策法规和案件查办领导工作。任市纪委副书记以来,主要分管案件查办和案件监督管理工作。严肃查处了一批严重违纪违法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形成了震慑。此外,李振奇注意加强对基层纪检部门的业务指导和案件督办工作,针对“小官贪腐”等社会影响恶劣的问题,指导区县纪委重点督办,制定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15年以来,处分“小官贪腐”300余人,平息了一批群体信访,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王海平,1955年10月生,江西南康人。2012年9月被任命为北京市监察局局长。今年王海平已年满60岁。
今年1月底,在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敬大力当选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根据法律规定,此任命须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在昨天的会议上,获得批准任命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以及在此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获得任命的北京市监察局局长李振奇,在现场进行了宪法宣誓。
□民生实事
今年安排28项重要民生实事
“减少机动车排污”增补入政府实事
2016年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安排28项,比初选时多了两项,其中,“全市淘汰20万辆高排放老旧机动车,进一步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纳入实事项目。昨天上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6次会议,审议并同意了市政府关于《北京市2016年重要民生实事项目》的安排。
今年年初,“北京市2016年重要民生实事初选项目”曾进行网上投票,当时共提出26个初选项目。最终敲定的28项实事中增加了两项,包括“改善农村地区群众住房条件,完成5.6万户农宅抗震节能改造”以及“全市淘汰20万辆高排放老旧机动车,进一步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
据了解,今年初,北京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北京市2016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根据该计划,2016年北京计划淘汰20万辆高排放车,力争2018年前全市基本淘汰国一、国二等轻型客车,2020年基本淘汰国三柴油车。
据介绍,2016年的实事项目共涉及7个方面,包括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方便市民出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营造安全宜居环境、提高为老服务水平、丰富市民文化生活、满足基本公共服务需求等。每项实事任务不仅规定了完成时限,还明确了主责单位、协办单位。此次共涉及28个政府部门、16个区政府。
28件实事项目中,有21件直接来自于2015年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的代表建议,占比为75%,比去年提升了19.8个百分点。此外,统筹考虑实事项目预算安排,将相关部门2016年度重点工作中涉及民生方面的内容,在确保纳入财政预算范围的前提下,尽可能列入实事项目。同时,做好规划、土地等前期基础工作的论证,逐项签字确认,确保当年办实事、当年见成效。
京华时报记者 王硕(除署名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