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督查组4S店封门执行限牌令
要求“六点之前没签合同没开发票的,不能再办”
作者:王烨 刘凡 王娟 徐龙晨 李亚坤 贺达源 郭启明
限牌正式通告发布之前,不少商家推断最后的截止时间应该到昨日零点。罗湖区六星汽车城的深美昌4S店,商家一度在财务室门口拉起隔离带,还将展厅内的车开展,准备迎接消费者的通宵大抢购。
警察守4S店门:只能出,不能进
限牌正式通告发布之前,不少商家推断最后的截止时间应该到昨日零点。罗湖区六星汽车城的深美昌4S店,商家一度在财务室门口拉起隔离带,还将展厅内的车开展,准备迎接消费者的通宵大抢购。
不过,晚上6点半左右,交通执法、国税局等联合组成的督查组赶到罗湖区六星汽车城的深美昌4S店盘库存,并要求4S店“6点之前没签合同没开发票的,不能再办”。
下午6点已被警察封门
在现场,督查人员拿着红头文件———市政府发出的有关调控的通告,要求4S店配合工作,关闭大门。而公安民警则在侧门把守,所有人员只能出去,不能进入。而整个六星汽车城内,也到处都是闪着警灯的警车、公安民警以及治安员,以维持现场秩序。“6点前到我们这里只要有过刷卡记录的都可以开票,6点后就不行了。”晚上6点过后,福田区标远汽车城一家4S店老总对记者表示,此时该车城4S店已被警察封门。
车商对执法方式不满
宝安一家自主品牌车商对执法人员突然查封现场的方式表示不满:6点刚过,执法人员到后,并未发放相关通知,直接要求4S店清场停业。从下午5点得知“可能限牌”的消息到被要求停业,短短1小时内4S店开票不到20台。
几乎同时,位于布吉布澜路的安骅雪佛兰4S店被赶到的执法人员没收发票;福田区上梅林通大汽车城的东南三菱4S店,交警赶到现场禁止售车;晚7点左右,南山区海岸城的广汽本田4S店,税务局在现场登记6点之前开的发票,4S店主动劝客户离开,表示10分钟后关门。
龙岗信义汽车城一名吴姓车商表示:执法人员于下午5点58分赶到店里,现在车城几乎每家4S店都有警察把守。下午6点之后,有4S店力争多售车,还在给客户补收据、签合同。
限外细节
限外暂施行5个月
第一个月口头警告
随着限牌新政的实施,从本月底起,深圳也将对原特区内的限行道路进行调整。据悉,早晚高峰期间,除连接口岸的部分道路外,外地车辆均不能在深圳原特区内行驶。南都记者昨日从交警部门了解到,深圳日常的外地车辆约30万辆左右。
据交警部门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从本月30日起,将对深圳早晚高峰期间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允许行驶的路线和区域进行调整。
据悉,未来工作日早晚高峰期间(7:00-9:00,17:30-19:30),需要进出口岸的非深圳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可以从部分路线行驶。而对以外的道路,交警部门表示,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四个行政区域内的其他道路,工作日早晚高峰期间禁止非深圳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通行。
不过,对于部分车辆,将不受限行的影响,包括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持道路运输证件的客运车辆(不含租赁小汽车),以及港澳号牌、使领馆号牌车辆。而对非深圳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因全国、全省性大型会议、展会等活动需要在禁行时间、禁行道路通行的,应当提前到市交警部门办理机动车辆临时通行证,经批准方可按规定通行。
据了解,违反限行新政的机动车,将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处理。而在新政发布之日起第一个月内为政策缓冲期,对违反本通告禁行规定的机动车只作警告处理。
此外,对于客运车辆,交警部门表示,非深圳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自本月30日起第一次在禁行区域内违反禁行规定的,违法行为人可以申请免除一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给予警告,免予罚款处罚。
据悉,新政自2014年12月30日至2015年5月30日施行,其间,对非深圳市核发机动车号牌其他车辆的交通管理措施,仍按原规定执行。
质疑
经济手段未开用
行政手段就上马?
据新华社电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相关负责人此前曾多次表态:深圳将以经济手段治理交通拥堵,不会实行小汽车限购措施。因此,此举对于市场和市民而言,来得有些“突然”。
经济手段没用?
今年,深圳提出一系列以经济手段治堵的方案。包括收取高额路边停车费、拟征收路外停车场停车调节费、违停重罚等。
今年上半年,深圳市交委出台的《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对深圳市原特区内区域全面启动路边停车收费,原路边免费泊位实行新的管理收费模式。路边停车收费停满一天收费高达245元。如果出现超时停车等6种泊位内外违停行为,将会被处以500元至2000元不等的处罚,部分违停行为还会被记录到个人征信系统。
除了启动路边停车高额收费治堵外,今年7月,深圳又提出了拟征收路外停车场停车调节费调节交通出行、缓解交通拥堵的思路和措施。
按照拟定的征收方法,在物业收取停车费用的基础上,再对每辆车加收调节费。制定后,交委先后召开了两次听证会。但是由于征收路外停车场停车调节费在合法性方面存在较大争议,大部分听证代表不赞同。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多次表示,增加停车费、拟征停车调解费,都是为了提高用车成本,通过经济杠杆,对小汽车出行需求做出调控。
在深圳研究通过经济手段治堵的过程中,有市民提出,深圳的公交和地铁票价在全国都属于高价水平,是否可以通过降低票价引导人们选择绿色出行方式,但是此呼声却并没有获得相关部门任何回应。
为何180度大转弯?
值得注意的是,强调以经济手段治堵的深圳,经济手段却尚未进入实施阶段。路边停车收费要到2015年1月1日才开始收取,对于治堵会产生何种效果,尚未可知。但在这种情况下,治堵行政手段却已然上马。难免让人摸不到头脑。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今年多次表态,深圳将以市场手段治堵,不会采取限购、限外的行政手段。但此次态度却180度大转变。
29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并未设置问答环节,新闻发布者在发布完消息后快速离席。
是否合法、合理?
深圳出台小汽车限购、限外措施有何法律依据?深圳市政府的说法是:《深圳经济特区道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市政府可以实行机动车保有量增量调控措施,治理交通拥堵。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规定,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特大城市要严格限制机动车保有量。
然而,深圳市一些市民质疑称,这些规定并未明确规定可以实行限购和限外措施,地方政府突然出台限购、限行等地方限制性行政手段,是否合法、合理?
这些道路没有限行
深圳湾口岸
沿江高速、东滨隧道、东滨路、沙河西路;
皇岗口岸
广深高速、皇岗路(皇岗口岸段)、百合路、同庆路、福田南路(皇岗口岸段);
福田口岸
广深高速、桂花路、国花路、裕亨路;
罗湖口岸
布吉路、文锦北路、布心路(泥岗西路至洪湖立交段)、洪湖西路、人民公园路、和平路;
文锦渡口岸
布吉路、文锦北路、文锦中路、文锦南路;
沙头角口岸
盐坝高速、盐排高速、深盐路、沙盐路、沙深路。